一、琉璃的色熔差异属于自然现象,因为用高温窑洞烧制,无法完全控制各色琉璃珠(色料)熔化后的流向。
二、琉璃产品订制尺寸越大、越厚,其退火时间(冷却等相关步骤)会越慢,时间的掌控更为困难,故生产周期会延长、生产成功率会下降。
三、琉璃产品为易碎品,搬运、移动及施工时,须小心轻放,避免碰撞或掉落,以免发生破损。
四、出货前须检查有无损坏并妥善包装;交货时须当场再次与客户一同检查,以免事后发生纠纷(因为琉璃易受损之特性)。
五、设计与施工时需注意光源照射方向,此为表现琉璃通透特性的重要因素。
六、琉璃产品与灯光结合运用时,为了保证光源照射时,产品亮度均匀,光源与琉璃之最佳距离为18~20㎝(可视情况调整),并且注意内部散热状况(用冷光灯为佳)。
七、刚拆除石膏模的琉璃作品表面呈雾面状,若有抛光需求,再用机器与人工进行砂磨、抛光,但图腾部分不进行此项动作。(图腾部份砂磨、抛光后,在灯光照射下会变得不明显。)
八、若琉璃产品要与玻璃作结合运用,可使用「紫外线玻璃胶」进行黏合,待干燥后不会脱落,也看不到胶着的痕迹。其黏性在紫外光照射后才会产生。
九、使用「紫外线玻璃胶」黏合时,需注意琉璃产品颜色之深浅,颜色较深者紫外光不容易透射进去(而照到黏着剂),故照射紫外光的时间需要较久,才能达到效果;尤其以琥珀色最不易透射,深紫、深蓝次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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